2008/05/10

《十二女色》

受到新发现的几本喜欢的女性作家书的影响,又开始回味起黄碧云,萌生年纪长了其实就不应该再看她文字的想法,毕竟,太哀了,在惨淡岁月中那字字渗出血来的行文。。。《十二女色》的最后这一段,让人发抖阿~



【第十二色】真年轻。真年轻。哗,看不出来,这么年轻。有这么大的岁数了么,我还以为她还二十多。
  红颜也曾沾沾自喜。三十多了,她头发剪短短的,神情老是十分决绝。日常就穿一条长裙,拖呀拖的,有时抽烟,有时抽雪茄,有时什么都不,光喝开水。或许因为这样的缘故,人家老以为她还二十岁,人赌场要查她身份证,看三级片明明买了票带位员一样用电筒照照照,要看她身份证,她气起来誓不肯给,结果和带位员先口角后撕打,累得她三级片都没得看,还上了差馆。
  年轻真是好,老给一群男子簇拥着:红颜呀红颜,你先吃,你先走,你要不要这样,你要不要那样,我和你到米兰去看歌剧吧,到威尼斯嘉年华跳舞,到罗马吃雪糕。红颜呀红颜,你有没有空,红颜呀红颜,你到底喜欢不喜欢。
  后来这群人都结了婚,黄昏匆匆回家里逗弄小孩。以前都穿华沙齐,现在都改佐丹奴,还天天都要是那一件。最可恨的是他们偏偏还生活得十分好似的,见着红颜,都笑眯眯:你什么时候落叶归根呢,问她。
  又不是死,什么落叶归根。红颜这年二十九岁。
  还一样,夜里三时睡不着时她就打电话找人。哎,我家的菲佣呀,偷我的首饰戴。今天我的高跟鞋掉了跟。要不要出来兜兜风。电话里的人,比她年轻十岁。
  比她年轻二十年的人都没她这样瘦,肌肉那么结实,穿晚服都没她这样好看。十年后红颜活得年轻三十年,还是二十岁。她的声音越来越轻,身体越来越软,哎呀,左靠左倚的,去米兰看歌剧吧,到威尼斯的嘉年华跳舞,罗马吃雪糕,你喜欢梵高莫奈吗?她喜欢粉红玫瑰,喜欢朗夜星空,她一时感触起来,感到人生的无常,会流眼泪。红颜永远不老。头发一次又一次的染黑,脸皮拉了一次又一次,天天花二小时做运动,没有阳光她都戴着太阳镜;无论怎样,都快六十岁的人,皱纹怎样拉都拉不走。冬尽之日,天气突然回暖,她想起她的父亲。他把她放在膝上,她要什么,他都让她说。她走到哪里他的目光跟到哪里,她叫他爬他就爬,叫他扮火车头他就扮火车头。父亲过世已经二十年。死前他中风,三年没有离开过房间,房间有一种腐肉的味道。如今老房子经已拆掉,前尘旧事,荡然无存。她想到这些,举起手来,在阳光里,手背上全是一回一回的皱纹。
  撑了一辈子,她在这一刻,突然衰老。头发白掉,肌肉松弛;她的一生,全然荒废。
  暖暖的,略带惆怅,她想起当初,看来略有不同,然而原来人生在世,相同的时候居多,能有多少新鲜事儿。
  她垂下手来,好像挥手,好像又不是,不过睡着了,坐在椅上都可以睡着,毕竟年轻令她实在人累了。

2008/05/08

《鹿回头》

我坐在屋顶上。自从学会以矫健的身手攀着水井、竹丛与鸡舍的对应位置而爬上屋顶,我像是皇帝的独生女,偷偷坐在龙座,提早认领我的天下。无限延伸的稻原,除了点缀几间田寮、一棵孤独的大榕树,我第一次被翠绿的魔毯震慑,像张开双臂用力将它掀起,到底什么样的土地养出这种蛊惑的绿,及在阡陌间默默辛勤的我的乡亲!“土地”,我已经学会这两个字的笔画,却不明白除了国语练习簿上的成绩,它与我的身世有什么关联?雷雨过后,仍有大块黑云游走,金黄的太阳挣扎着,使云边镶了金丝线,绿色的毛毯忽明忽暗。我生怕当我已全部的音量念出“土地”二字时,会有一万头惊惶的梅花鹿从口中奔蹄而出,飞越绿毯、黑云与唯一的骄阳。有一种孤寂使我噤声,而当我看到自己的母亲系着花巾斗笠织入绿毯,却不知道她的女儿正在屋顶上高高地看着这一切时,泪,忽然落下。

虽然二十多年后,我才明白孤寂总是伴随着爱。而且,当时不止的泪可能受了银雪般的野姜花流域,突然飞出一只白鹭鸶的影响。

-简桢《鹿回头》

看这篇的时候我一直在微笑。那是怎样神奇的画面感,我几乎已经可以在脑海中跑出来。如果我是一个导演,我一定要导出这样一部电影。